有信托公司收到通知!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近日,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有信托公司收到监管部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互联网合作贷款规范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信托公司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规范整改工作,包括重签合作协议、落实上述“三个自主”底线要求等。鼓励信托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风险偏好等增加自主风控措施,规范开展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其中,“三个自主”是指自主管理贷款合同、自主掌握信息数据、自主发起放款指令。
首先是自主管理贷款合同。信托公司应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在与平台企业合作过程中,必须确保本机构具有贷款合同的制定权、签订权、修改权和解释权,严禁让渡相关权利,并通过合作协议严格约束,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
其次是自主掌握信息数据。信托公司应掌握自主风控所需的27个字段信息数据,覆盖贷前审查、贷中监控、贷后管理等信贷关键环节。要通过合作协议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从平台企业获取的信息数据清单,应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
再次是自主发起放款指令。信托公司对于借款人的贷款支用需求,应严格设置审核、决策标准,强化自主放款管理;对于风险可控、符合人民群众合理便利需求的用款活动,如小额、高频、公交水电缴费等,可视情况设置适宜的放款方式,确保人民群众金融服务体验不下降。
一位信托观察人士表示,这次的文件涉及内容主要是在业务细节方面。监管应该是出于防控风险的考虑,疫情三年来消费金融业务风险有比较明显的上升,对信托行业的消费金融业务监管也持续收紧,业务的门槛会有所提升,未来这类业务可能会出现分化趋势。
一位互联网金融相关人士则分析称,信托公司在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方面存在放款周期慢、资金成本比银行高,以及被监管部门多次窗口指导收紧的情况。“在加强主动管理的有关监管指导下,信托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这种合作贷款形式慢慢减少了。”
值得注意的是,首批被约谈的14家网络平台企业的金融业务专项整改已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T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