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信托成功落地首单中石油主业单位绿证交易信托业务

时间:2024/07/08 10:01:53用益信托网

近日,昆仑信托金融市场事业部金融同业部正式成立“昆仑电力绿能2号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该项目为公司首单中石油主业单位绿证交易信托业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将其专项购买绿证的资金委托我司设立“昆仑电力绿能2号行政管理服务信托”,昆仑信托作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寻找绿证卖家,经项目组充分市场调研,最终促成委托人与绿证卖家顺利完成绿证交割。项目的成立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军主业单位绿电绿证交易领域。


“双碳”背景下,绿色新能源发展已成为中石油重要发展战略,该项目的成功落地,为公司蹚出节能降耗领域新路,擦亮“绿色信托”名片,助力集团公司能源低碳转型。


昆仑信托成立于1986年,注册地在宁波,是由中国石油控股的金融企业。2009年和2017年,公司先后两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02亿元。


昆仑信托2023年年报业绩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2.13亿元,同比下降约50%;净利润为-7.86亿元,亏损同比扩大约95%。


从财务报表来看,2023年昆仑信托的信用减值损失达到9.31亿元,同比增长38.5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3.71亿元,同比下降27.40%;投资收益为1.44亿元,同比下降56.50%。


被罚540万


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昆仑信托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4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据文号为甬金罚决字〔2024〕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仑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向监管部门报送不真实资料,尽职管理不到位,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公司治理不健全,固有业务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昆仑信托合计罚款540万元。


文号为甬金罚决字〔2024〕8号、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昆仑信托董事长肖华对所在机构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未按规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昆仑信托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陈克军对所在机构某项目尽职管理不到位、以固有财产违规承接风险项目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分别对肖华、陈克军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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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其他媒体

责任编辑: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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