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信托市场简报:信托公司现金为王!
信托公司:现金为王!
3月11日,江苏产权市场披露,江苏信托以1886.3665万元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江苏丹阳苏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在本月初,中铁信托等机构也将出售西安长茂49%股权。自2024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已转让旗下非主业机构股权,交易金额累计超过15亿元。在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看来主动瘦身可以让信托公司更好地发挥优势,不仅可以聚焦主业发展,回归本源,而且为当下转型发展带来一笔不错的现金流。
中建投信托与新华保险合作落地单笔3000万保险金信托
近日,中建投信托与新华保险合作取得重大突破,在广东成功落地一单3000万保险金信托。中建投信托携手新华保险与企业家客户开展多轮沟通,通过深入了解客户家庭状况、企业发展、财富愿景及子女未来规划,积极发挥保险的杠杆效应及信托在账户管理、财产独立、资产隔离方面的制度优势,为客户量身定制保险金信托方案,促成大额保单的成功落地。该笔保险金信托受益人覆盖家庭三代成员,实现了家庭保障、财富传承、子女婚姻祝福及教育规划等多重目的。
中国外贸信托三大创新举措,助力人民美好生活
在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日,中国外贸信托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号召,多形式、多维度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紧扣“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的活动主题,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以创新方式为不同群体送上金融知识与贴心服务,切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
信托业在行动:践行“金融为民”理念 全力守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金融为民”理念,落实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多家信托公司纷纷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这些活动旨在守护消费者金融安全,提升其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意识。
证监会:对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价格进行规制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对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价格进行规制。强调重整计划草案应当明确重整投资人相关信息。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五十,引导重整投资人通过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协同发展。明确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应当依规履行相关义务。要求重整投资人披露是否存在代持情形。强调重整投资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需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等规定。明确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或者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
中国信托业协会2025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专题讲座即将开讲
为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提升公众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意识,中国信托业协会2025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线上专题讲座将于3月17日下午14:00-16:00举办,本次讲座主题是“信托服务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点关注与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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