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重磅!某大省13家“伪城投”被立案侦查!
13家公司假冒城投搞定融,投资人要清退不当获利……
2025年7月31日,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告。具体如下:
近期,我局对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其团伙成员自2022年6月以来,先后利用其实控的山东硕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顺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台运城市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目前,张某及其团伙成员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司法审计、追赃挽损等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为加快推进案件侦办,全力追赃挽损,现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
(一)实地报案。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认购协议、产品说明书、份额确认函、份额转让协议、保密协议、银行转账交易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各自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参与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二)邮寄报案。集资参与人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当面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可如实自书情况说明(内容应包括:集资参与人基本情况、参与过程、付款及收益等),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使用红色印泥逐页签名捺印),一并邮寄至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邮寄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西环路351号,邮编:255200,收件人: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以上两种报案方式效力等同,逾期不报案登记或者不如实提供材料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公安机关正告张某团伙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依法退缴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私自截留的集资款等违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同时,敦促集资参与人立即清退在非法集资中的不当获利,对拒不清退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实反映案件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依法表达诉求,不组织、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散布谣言、非法聚集、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分辨真伪城投项目
在政信定融投资圈里,城投项目一直是投资人重点关注的对象。投资者如何让辨别真假城投项目?
一、明确什么是真正的城投公司
要辨项目真假,先得明白城投公司的 "真面目"。正宗的城投公司是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方式设立的,专门负责政府安排的公益类或半公益类项目,比如修路、建学校、搞污水处理厂这些民生工程。
即城投一个核心特征:和地方政府联系紧密,干的都是服务公共事业的活儿。
而假城投其业务高度市场化(如房地产、贸易),或虚构“政府项目”进行融资。
二、股权结构核查
真城投是由地方政府、国资委、财政局等100%控股,或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控制。 而假城投股权混杂,存在民企或自然人股东,或名义为国资但实际为“代持”。
上述通报中的四家公司有个很典型的特征,一家公司的股东,都不仅仅是一个地方的。
城投债的有个潜在逻辑就是某个地方借的钱,他的股东就只有当地的。如果一个城投公司的股东来自两个不同的地方了,那么这笔钱,到底是哪个地方借的呢?这种时间久了就扯不清了,这类也是不符合正常逻辑的。
三、业务宣传话术
声称“政府兜底”“保本高收益”(如年化10%以上)。 正常城投项目收益一般在合理区间,高得离谱的收益背后,往往是本金都要不回来的陷阱。
"保本保息,绝对没风险":世上没有无风险的投资,政信定融也一样。
政府背书,稳赚不赔:政府不会为具体项目的投资收益打包票,这种说法本身就有问题。
综上,真假城投的核心区别在于政府信用背书。投资者需穿透股权、业务、融资多层面验证,警惕高收益诱惑。2025年中央已加速推进城投平台“出清”,部分弱资质平台风险暴露,需格外谨慎。
附:通报原文

责任编辑:zh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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