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亿信托本金逾期!一上市公司“踩雷”某省会政信信托
日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建工”或“公司”)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原告”)因西安沣东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西安沣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司(“被告二”)、西安沣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三”)未按时归还3亿元信托计划本金及利息,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包括本金3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合计4588.97万元。

案件已获法院受理,目前处于受理阶段,相关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此前,原告曾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但被告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导致诉讼重启。
案件详情
资料显示,2023年11月23日,市政集团与上述三被告签署《购买信托计划协议书》,购买单一信托计划(长安宁·沣东高质量发展1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3 亿元整,期限24个月。该协议约定了由三被告共同保证以货币资金归还原告的信托本金及投资收益,并向市政集团承担共同付款义务。
同日,被告一与案外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安信托”)签署《长安宁·沣东高质量发展1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 信托贷款合同》,金额为3亿元,期限为 24 个月。
上述协议签署之后,市政集团于2023年11月29日按约购买了 3亿元的信托资金,长安信托同日也已将该笔3亿元信托资金发放给了被告一。
因被告一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市政集团于2025年1月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被告归还拖欠的信托计划利息及违约金。
案件诉讼过程中,三被告支付了部分利息,原告与三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于2025年11月29日前付清本息。协议签署后,市政集团依约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
因《和解协议》约定的本息付款期限再次届满,三被告未按照约定按时归还本息。市政集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2民初 1825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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