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成 王楠:“十五五”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创新路径与趋势

时间:2026/01/28 10:51:07用益信托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国家“十五五”的核心目标,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高质量发展也成为行业信托公司“十五五”期间的首要战略目标。自2025年开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便及时下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定调了信托行业的重要定位和未来十年方向。同时,提出“1+N”制度建设方向,即推进信托法修订、推进“1+N”的N(服务信托、资管信托等业务细则)落地、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等。截至目前,《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慈善信托新规》《信托公司房地产业务展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细则已陆续出台。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又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托行业长期赖以生存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进行新的规范调整,《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明确信托私募定位、规范非标债权投资标准、强化合格投资者标准、严禁通道业务和资金池运作、加强投资管理等措施,推动信托公司从“类信贷融资中介”向“真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引导信托业真正回归资产管理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未来,信托行业也将更加充分认识及使用其自身制度优势,从服务现代化体系建设、服务城乡建设、助力财富传承与管理、提振消费等多个方面,融入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

 

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高质量发展”确立为 “十五五”规划核心目标的背景下,信托行业正积极依托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如破产隔离、财产权直接登记、跨市场投资等,成为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金融力量,主动服务先进制造业与科技创新。在具体布局上,各信托公司已基本探索出以下三大路径。

 

一是投贷联动,推动股权投资与基金化运作。股权投资与基金化运作是信托公司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方式。信托公司通过发起设立或参与投向高端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股权+债权”“投贷联动”等方式,为成长型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持。这一模式已成为区域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如惠山科技金融中心通过“院所研发+基金孵化”模式,积极联动科研院所,以产业基金的先行落子释放金融资本的催化效能,成功培育了领声科技、华工大光电等一批科技企业。福建金投则通过打造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矩阵,形成总规模615亿元的“基金矩阵”,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这种基金化运作模式不仅提供了资金支持,更带来了产业资源整合与战略协同效应,推动区域创新生态从“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二是回归本源,服务信托赋能产业链发展。在服务信托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下,信托公司可以作为私募基金、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提供资产保管、运营清算等中后台服务,助力产业资本高效运作。这一模式在破产重整领域展现出独特价值,中国外贸信托与中信信托作为双受托人设立的系列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开创了司法重整与金融服务融合的新范式。此外,服务信托还广泛应用于不动产领域,北方信托通过“津不动产1号”不动产信托项目,帮助国企实现资产隔离与盘活,将“僵化”的不动产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资产份额。这些实践表明,服务信托不再仅仅是金融交易的工具,更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效率的有效机制。

 

三是探索知识产权信托,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十五五”期间的重要主题,针对科创企业“轻资产、缺抵押” 的痛点,部分信托公司开始试点知识产权信托,将企业的专利、商标等权益作为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营,通过许可、转让或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其市场价值。

 

四是业务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其一,设立专项攻关信托计划是信托公司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直接方式。联合国家实验室、重点高校及行业龙头,设计面向特定“卡脖子” 技术领域的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吸引社会长期资本支持前沿技术研发。其二,尝试“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模式是整合创新要素,即构建以信托为平台的利益共同体,通过信托结构设计,明确各方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中的权利与义务,降低合作风险,激发创新活力。其三,通过投贷联动与风险补偿的风险分担创新机制服务科技企业创新。初期,为攻关团队提供“高风险、长周期”的研发贷款,并约定在项目成功后转换为股权或获得收益分成。同时,可探索与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分担前期风险。

 

投身乡村振兴与生态环保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期间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而公益慈善信托凭借其制度透明性、结构灵活性与运营永续性等独特优势,正逐步发展成为信托行业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金融工具。

 

在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慈善信托已形成多元化的实践模式。其中,“产业赋能+慈善信托”模式不再局限于传统救助型慈善,而是将信托资金重点投向乡村特色产业培育,通过支持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推动慈善资源从“外部输血”向“内生造血”转变,实现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模式则将信托收益定向用于农村青年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乡村教师、医生等专业人才的激励,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而在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治理方面, “文化保护+生态信托”模式针对具有珍贵文化遗产或独特自然景观的村落,通过设立专项信托,实现古建筑修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周边生态环境治理的协同推进。

 

在生态环保领域,公益慈善信托同样展现出丰富的创新实践。“碳账户”慈善信托通过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将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碳汇项目产生的收益纳入信托资产管理,形成“环保投入—碳汇收益—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蓝色海洋信托聚焦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珊瑚礁保护与可持续渔业发展等议题,通过募集专项资金支持相关科研机构与公益组织开展保护行动。更为前沿的是绿色影响力投资信托,它打破了传统公益与投资的界限,将资金配置于既能产生环境正效益(如污水处理、新能源项目)又能实现财务回报的领域,并将部分收益再投入公益支出,形成可持续的环保金融模式。

 

此外,为确保公益效能与受益人权益的双重保障,公益慈善信托构建了完善的治理机制。在责任界定方面,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承担严格的信义义务,必须依据信托目的与合同约定履行财产管理职责。在监督机制上,通过设立监察人制度对受托人行为进行独立监督,同时引入受益人代表、村委会、环保组织等多方主体组成决策委员会,共同参与资金使用方向的决策。信息披露环节建立全流程报告制度,依托官方网站与公开平台定期向社会披露财产管理状况与项目进展,确保运营透明度。此外,绩效评估体系不仅关注资金投放规模,更构建起涵盖社会效益指标(如帮扶人数、环境改善度)与受益人满意度的多维评价框架,确保公益目标真正落地见效。

 

发力资产服务信托:回归本源与财富管理

 

在“回归本源”的监管导向下,资产服务信托已成为行业转型的核心方向,业务占比持续快速提升,服务广度和服务深度持续拓展,为“十五五” 规划下的高质量发展贡献重要的信托力量。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作为财富管理的“压舱石”,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规模已突破数千亿级别,是增长最迅猛的领域之一。预付类资金管理信托,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物业维修基金信托作为服务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也在政策推动下迅速铺开,虽然单笔规模不大,但数量增长显著,体现了信托的社会服务功能。此外,目前信托通过差异化服务实现了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差异化供给。

 

一是家族信托的深度定制。超越简单的理财产品销售,提供涵盖财富传承、家族治理、税务规划、子女教育、公益慈善等在内的综合性解决方案。通过精密的信托条款设计,实现资产隔离、防止挥霍、隔代传承等个性化目标。

 

二是家庭信托与保险金信托的普惠化。降低设立门槛,推出面向中产家庭的“迷你”家族信托或标准化的保险金信托,让更广泛的群体能享受到信托的传承保障功能。

 

三是涉众资金管理的安全托底。在教育培训、美容健身、长租公寓等领域,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受托人管理预付资金,按服务进度向商家划款,有效防范商家“跑路”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了商业环境的诚信度。

 

四是特殊需要信托服务弱势群体。为心智障碍者、失能老人等特殊需要人士设立信托,由专业机构管理资产并按其实际生活、医疗需求进行支付,给予其长期、稳定的生活保障。

 

布局消费金融:结合政策导向的差异化战略

 

面对四中全会掀起的“提振消费”政策东风,中国信托行业正处于业务模式重塑的关键十字路口。传统上依赖于充当银行资金通道的粗放式经营已难以为继,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与市场竞争的同质化倾向,共同倒逼信托公司必须进行深刻的战略转向。基于此,信托公司亟须摒弃既往单一的信贷类通道角色,转而依托其独特的制度灵活性与资源禀赋,向精细化、差异化与生态化的经营模式深度转型。这一转型的核心战略定位,应精准锚定于“普惠金融体系的补充者”与“特定消费场景的赋能者”。其根本逻辑在于,信托公司应规避与商业银行在低成本资金与海量标准化客群上的正面竞争,转而聚焦于发挥其业务结构灵活、创新响应迅速的比较优势,致力于服务传统金融机构未能充分覆盖的普惠消费群体,并深耕于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新兴消费领域,以此构建自身在大消费金融生态中的独特价值。差异化的战略布局则需在多个维度协同发力:

 

第一,首要方向是服务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下的新型消费业态。这要求信托公司重点围绕绿色消费(如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数字消费(如在线教育、数字内容订阅)、健康消费(如医美、体检、养老服务)等政策鼓励且增长迅猛的特定场景。通过与消费场景方(如头部新能源车企、大型电商平台、连锁医疗机构)建立深度绑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信托公司可以设计并提供与消费流程无缝衔接的金融产品,例如基于特定场景的分期付款、消费租赁以及嵌入消费环节的权益类投资计划,实现金融供给与实体消费的深度融合。

 

第二,在于精耕传统大宗消费领域的价值链重塑。在汽车、家装等单笔支付额度高、决策周期长的传统大宗消费领域,信托公司可与行业领先的经销商集团、家居卖场或品牌厂商合作,为其终端消费者设计更具弹性的融资方案。此外,信托公司可以积极运用资产证券化(ABS/ABN)等金融工具,帮助合作企业盘活其因赊销而形成的规模化的应收账款资产,优化其资产负债表,间接降低消费者的购买门槛与资金压力,从而激活存量市场潜力。

 

第三,战略重心需聚焦于普惠金融视野下的特定消费群体。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等“新市民”群体在创业启动、租房安居、职业技能培训等关键生活场景中产生的迫切消费需求,信托公司可开发与之匹配的小额、便捷、灵活的消费信贷支持产品。此类服务不仅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也为信托公司开辟了庞大的增量市场空间。

 

第四,战略视野应拓展至县域与农村地区的消费升级浪潮。紧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布局,信托公司可针对农村市场消费习惯与支付能力的特点,开发定制化的消费金融产品,积极服务于“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导向,深度挖掘并释放县域经济体所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

 

以上所有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根本上依赖构建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立体化风控能力。这一风控体系构建的关键,在于对金融科技的前沿应用。信托公司需着力打造融合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化风控模型,通过合规接入政务数据、电商交易数据、运营商行为数据等替代性数据,对缺乏传统征信记录的普惠客群进行精准信用画像,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业务规模化、健康化拓展,最终形成业务拓展与风险管理的良性循环。  

 

(邢成为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楠单位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推动中心)

 

本文选自《当代金融家》杂志2026年第1期。


作者:邢 成、王 楠
来源:当 代 金 融 家 杂 志 社

责任编辑:liu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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