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范资管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解读

时间:2017/12/03 11:26:34 作者: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 来源:用益信托网 责任编辑:shuaigr

2017年11月17日,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指导意见”被众多内业人士称之为“超级监管框架”,它给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大资管业务制订了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市场准入和监管,以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


事实上,统一监管背后是近些年资产管理业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众多风险和问题。据央行统计,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万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涉及近百万亿元资金,虽然资产管理业务对促进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扩展金融机构服务领域、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产品嵌套、刚性兑付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市场秩序有待规范。


与今年2月底发布的内审稿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作了较大的修订,重点增加了对资金池的整治,对刚性兑付的定义。提高了私募产品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严格期限错配的定义,禁止开放式产品投资股权类资产。再次强调第三方独立托管,但可以由关联公司为资管子公司进行托管。总体而言这是一个全新的时代,资管过去10年野蛮生长,创新层出不穷,最具活力的金融领域将回归本源,考验管理人主动资产管理能力和渠道方的资金募集能力,而不是考验搭结构和绕监管能力。总体影响最大的是银行理财,其次是信托和私募,对券商和公募基金的影响不大主要集中在分级基金限制更加严格。


此次新规是央行彰显实力的开始。过去20年,先是公募基金诞生;再到信托一法两规落地和信托公司整顿及再登记,其兼具刚兑和银行天然通道,是唯一进入全市场的金融载体,一直以来最具创新活力;银行理财依托银行信用举起刚兑大旗,因为自营盘强大的流动性支持和无可匹敌的渠道和信用支撑,将理财发挥为表内外转换的最佳腾挪工具;券商资管5年前开启大创新,进一步将此前信托的通道发挥到更加高效和廉价的极致。资管创新总结下来有:创造流动性再分配,配合银行绕监管,配合开户需求,配合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要求,创造风险分层,开创更加灵活的风控手段,突破非银机构放贷约束,突破金融机构区域限制,配合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及股东增持减持。有些创新有助于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效率,但多数在央行眼里并不符合金融本源定义,所以成为央行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后第一个开刀对象。


回顾历史,一行三会联合发重要文件上一次是2014年127号文,彼时一行三会的协调和力度远不如今日,推动重大突破非常艰难。而且127号文虽然规范力度空前,但当时的金融创新大环境和今天强监管的基调不可同日而语,127号文在出台多项限制后同时正式认可合法化了“同业投资”,反而激活了后续银行自营和大资管集合蓬勃发展的时代。回顾今天的大资管新规,显然划时代意义远超过127号文,其规范力度和措辞严谨不留漏洞的立法技术也远超当年,因此可以用资管新元年来形容未来10-20年资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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